此次筹资工作的筹资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学生医保及东台镇居民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本市居民、长住本市外来人口,以户为单位。筹资标准为410元,其中各级财政配套补助330元,参合群众以户为单位参加,每人缴纳80元。
《通知》要求,各镇要按照时间节点迅速组织,及时将参合人员信息维护入网,确保2014年1月1日正常开展医药费实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