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与人社局所属劳动服务机构接洽,将2008年以来公开招聘的47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进行整体劳动关系转接,列为市政府机关劳动合同制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接轨后,“两类”社工的各项用工保障费用将由政府财政划拨保障,并逐年根据市社会工资提升递增保障费用。
“两类”社工列为政府机关劳动合同制人员,不仅解决了用工保障费用的来源,落实了“两类”社工的用工性质,更保证了“两类”社工岗位稳定,加强了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务工作的队伍建设,有效保障了我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