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司机朋友所熟知,但因为赶时间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却常被司机所忽视。
日前,南沈灶镇的王某驾驶轿车行驶至352省道路段时,因疲劳驾车打瞌睡,车辆翻入路旁的沟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幸亏未发生亡人事故。
10月下旬一天上午10点多钟,安丰交巡警中队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352省道38公里路段时,听到北侧沟中有人在喊“救命,救命”。巡逻民警立即停车,下车观察后发现,北侧沟中有一辆轿车底盘朝上,一名30多岁的男子被卡在车里,满脸是血。于是巡逻民警将该男子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
在询问后得知,该男子王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玩了一夜,没有休息好,当天又有急事驾车往回赶,一时麻痹大意打了个瞌睡,就连人带车翻进了沟里,造成车损人伤。王某对此懊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从这一规定来看,疲劳驾驶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巡警大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疲劳驾驶一般是指驾驶员每天驾车超过8小时,或者连续驾车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超过20分钟。这样的情况下驾车上路时,容易出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上的交通情况,甚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珍爱生命,切莫疲劳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