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即市大调解中心)积极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
制,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传承和弘扬“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使
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为构建和谐东台作出了贡献。到目前,该中心直接接待
来访群众710余人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5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调处标的总额达3000多万元。
“调解式”处理上访批示件
前不久,市大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医患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今年8月23日,当事人王某在工作时右手食指受伤,当晚10时许前往某医院进行治疗。术后,失去一根手指的王某感觉生活不便,认为医院当时不应将其食指剪断缝合,而应做接指手术,遂要求医院赔偿损失。面对王某提出的要求,医院就诊疗过程给予了相应解释,愿意适当承担责任,但认为赔偿数额较高。双方协商未果,王某决定上访。
市有关领导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并指示市大调解中心跟踪调解。该中心积极开展纠纷调停化解工作,可是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均不肯让步。11月6日,该中心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与患者家属进行了推心置腹的沟通,对其心情表示理解,并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其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解的原则提出赔偿要求;另一方面,积极做医院的工作,分析了该纠纷的发生过程、相关法律责任及面临的严峻形势,希望院方从人道主义和维稳大局考虑,适当提高赔偿数额。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医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人性化”融入检察委托件
7月25日,大调解中心调解室内,刑事案件被害人曹某亲属与造成曹某伤害行为的陈某亲属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满意地签下了调解协议书。
这是该中心今年成功调处的第10起刑事和解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刑事案件。3月13日晚,曹某与陈某发生争吵,情急之下,陈某持水果刀捅进了曹某的右肋部,致曹某肝脏破裂。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事后,双方当事人的亲属来到市大调解中心接受调解,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和主持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就自己的伤害行为向曹某道歉,并赔偿曹某人民币9万元,曹某对陈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不予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且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刑事案件,市大调解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刑事和解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起诉,或者起诉后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减轻判处的决定。
“联动性”破解镇区疑难件
5月7日,某镇司法所致电市大调解中心,反映该镇一起疑难案件。该镇居民王刚(化名)于4月30日因交通事故死亡,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和有精神障碍的妻子。经多方协调,王家索要到2万元丧葬费。然而,办完丧事后余下的14000元却被哥哥王东(化名)拿走。事后,王东又将王刚家种的大麦、小麦全部收走,致使王刚的妻子和儿子难以维持生活,且王东又不愿承担监护责任。
得知这一情况后,大调解中心立即联系民政、公安等部门到该镇协助解决这一疑难问题。在理清头绪后,中心人员协调多方意见最终调结此案:王东将丧葬费的余款14000元和所收的小麦、大麦卖得的现金缴到村部。村部收到上述款项后,账务上单独立户。在明确监护人后,被监护人所需费用由监护人向村委会申请,村干部审核后领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