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中一支异军突起的生力军,不仅架起了田头与市场的桥梁,而且打通了
农民勤劳致富的渠道。为了保障他们勇立市场潮头,东台工商局新街分局为其注入“四力”,加油鼓
劲。
一是运行规范力。依据合作社章程,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的各项制度,充分体现每个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禁止负责人与社员之间的购销关系,禁止随行就市的买卖关系,关注合作社财务帐目的管理,严防借办社之名,行个人之利;二是扩大影响力。在规范化的基础上,指导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合作社的广告宣传,不仅让社员切身感受到合作社的好处,更让合作社真正感受到社员力量的强大;三是注入持久力。为促进合作社的农副产品进入城市、打入超市,鼓励合作社注册商标56件,并申请通过“三品”论证,促进产品漂洋过海;四是创造辐射力。近年来,新街工商分局收集各类信息32个并向合作社提供,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用“重合同守信用”来提升他们的诚信度,鼓励合作社在外地设立有形的销售窗口,树立属于自己的品牌,展现地域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