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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印发
文章来源:东台文明网   点击率:1022 发布日期: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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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

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规定》执行。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察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规定》共分26条,强调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接待住宿房型、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规范警卫安排等。

  《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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