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的考察,鉴于你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矫治和教育,我们决定相对不起
诉。”近日,市检察院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半年“考察”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不起诉记
录实施封存。据了解,市检察院开展“护苗行动”以来,不断拓展和创新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方式,维
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目前已有17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新刑诉法将附条件不起诉正式纳入法律的轨道,凸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执法中的具体落实。近年来,市检察院一直努力尝试在办案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成立3人未检工作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贯穿于批捕、起诉、预防等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延伸维权触角,参与社会管理,多措并举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去年12月的一天,16周岁的小浩一时糊涂进入邻居家盗窃了一台上网本。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小浩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但其系未成年人,又是初犯,且具有自首,退出赃物,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从轻情节,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精神,该院依据新刑诉法的规定,依法听取了小浩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通过对小浩开展社会调查,决定依法对小浩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并设定为期六个月的考察期。为更好地帮助未成人改造,该院与小浩所在村委会、合适成年人组成考察帮教小组,对小浩进行跟踪帮教。
在考察期内,小浩每个月都定期向未检组书面汇报其生活学习情况,未检组不定期向考察小组成员了解小浩的帮教情况,随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并每月对小浩开展一次谈心教育活动,向小浩讲述生动典型案例、推荐励志书籍电影,通过这些方式教育、感化小浩。经过半年的考察、教化,小浩的心理和行为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从当初的沉默寡言、自卑无助,渐渐变得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小浩说这段时间家庭发生了巨变,母亲重病,他更加体会到生活的艰辛和父母的辛劳,自己一定要挑起家庭重担,帮父母分忧。考察期满后,市检察院对小浩的表现综合评价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让其“无痕”回归,对案件的电子档案与书面卷宗及时封存。“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识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有限,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可以增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的主动性、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挽救和教育失足青少年,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保护机能,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该院未检工作检察官如是说。
今年上半年,由市检察院牵头拟定出台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实施细则》、《未成年人轻罪及违法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与此同时,市检察院还组织40余名青年检察官组成一支志愿者队伍,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谈心教育、法制夏令营等活动,对在校学生、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失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挽救、教育和帮助。通过电话、QQ、微博等形式,架起检察官和未成年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做出成效。市检察院还将每月的15日定为“关爱未成年人帮教日”,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并专门聘请两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化的心理辅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