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委召开六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
见》,其中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2014年确定为
“深化改革攻坚年”,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和方向,坚持创新思维,着力破解难题,全力推
进财政管理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提升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
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健全政府财政预算体系。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同步编制、统筹安排,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定实施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完善预算编审制度,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统分结合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模式,切实解决财政资金二次分配、二次支付的问题。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项目预算滚动管理,从严控制预算结转。
深化财税征管制度改革,推进财税收入提质增收。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优化财税收入结构。组织实施提升财税收入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提质增收六项措施,着力培植财源、(下转第二版)
拓展税源、夯实税基,合理调控收入增长预期,保持财政收入较高质量平稳持续增长。
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财政民生支出优先保障和发展支出重点保障“两大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清理规范各项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建立财政支出基础信息库,科学合理确定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和分项定额,探索建立实物资产配置、使用、维护等定量定额标准。探索实施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采取政府采购、市场化运作方式向社会提供部分公共服务产品。
深化专项资金监管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改进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全面实行财政一次分配到位、国库集中支付。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坚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50万元以上的购建项目,实行项目论证制、投资评审制、招投标制、“五三二”付款制、项目验收制和决算审计制。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支出绩效评价,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审核、工程付款、财政评审和决算审计,强化政府债务源头控制和扎口管理,严格执行新增债务市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举债行为,降低融资成本,完善政府债务计划管理和余额控制,并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完善动态监控和分析评价制度。全面推进三年化债行动十项措施,确保完成减债目标。
深化镇区财政体制改革,提升镇区财政运行质量。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市与镇区支出责任,全面核定镇区支出范围,调整完善市与镇区财政体制,适度下倾市级财力,健全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性基金征收分配制度,稳步提升镇区财政发展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深化镇区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镇财市管”管理体制,强化镇区财政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财政资金就近监管和专项资金财政统管,不断提高镇区财政运行效率和质量。 (上接第一版)拓展税源、夯实税基,合理调控收入增长预期,保持财政收入较高质量平稳持续增长。
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财政民生支出优先保障和发展支出重点保障“两大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清理规范各项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建立财政支出基础信息库,科学合理确定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和分项定额,探索建立实物资产配置、使用、维护等定量定额标准。探索实施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采取政府采购、市场化运作方式向社会提供部分公共服务产品。
深化专项资金监管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改进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全面实行财政一次分配到位、国库集中支付。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坚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50万元以上的购建项目,实行项目论证制、投资评审制、招投标制、“五三二”付款制、项目验收制和决算审计制。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支出绩效评价,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审核、工程付款、财政评审和决算审计,强化政府债务源头控制和扎口管理,严格执行新增债务市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举债行为,降低融资成本,完善政府债务计划管理和余额控制,并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完善动态监控和分析评价制度。全面推进三年化债行动十项措施,确保完成减债目标。
深化镇区财政体制改革,提升镇区财政运行质量。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合理划分市与镇区支出责任,全面核定镇区支出范围,调整完善市与镇区财政体制,适度下倾市级财力,健全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性基金征收分配制度,稳步提升镇区财政发展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深化镇区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镇财市管”管理体制,强化镇区财政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财政资金就近监管和专项资金财政统管,不断提高镇区财政运行效率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