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新204国道我市境内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市交巡警大队民警闻警即动,通过两天缜密侦查,侦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12月9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潘某(男,34岁,兴化市陶庄镇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12月5日晚,一场大雾笼罩东台大地,204国道能见度不足30米,市交巡警大队全体民警投入到紧张的疏导保畅行动之中。20时许,市交巡警大队接到110指令:新204国道739km+500m路段,一名过路行人被撞碾压致死。案情就是命令,市交巡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领导率民警沈宇东、姜宏进等立即赶赴事发现场。经现场勘察发现,死者被多辆车碾压,面目全非,惨不忍睹,身份也无法判断。为此,民警立即进行布控堵截,寻找目击者,查询尸源。经过连夜工作,确认死者为梁垛镇牌沟村五组52岁的男子郭某。同时,民警通过204国道沿线监控设施,调阅大量的监控录像,不分昼夜进行甄别,从浓雾图像不清的录像中,确定了四辆与事故有关的嫌疑车。交巡民警不辞劳苦,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锁定皖M44617拖挂货车为最先撞倒郭某后驾车逃逸。其他三辆车因处置不及,碾压死者,相继驶离现场,加重事故的损害。经查,12月5日晚上19时46分,郭某雾天步行横过204国道时,被贩运大米从兴化到南通的皖M44617拖挂货车撞倒,货车驾驶人发现随后过往的车辆又碾压后,为了逃避处罚,竟置道德与法律不顾,不但没有报警,反而驾车逃之夭夭。在铁的事实面前,潘某对肇事行为供认不讳。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已被我市警方刑事拘留。其他三辆车的驾驶人也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