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河镇大胆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坚持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群众共同参与,把社会管理评判权交给群众,形成党组织领导,政府(村委会)、社会组织和群众共同管理社会事务的格局,真正让群众的事群众多参与,使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群众自治转型。不仅一举摘掉“盐城市信访重点管理镇”、“盐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镇”的帽子,还荣获“盐城市法制示范镇”、“东台市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等称号,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强化服务中接受群众评判
“哦!都是干部和群众代表登门到户一家一家收的,在外边的人都电话联系好了,保费是我们个人垫付的,可不能误了老百姓的事。”面对工作人员的惊奇,丁河村财务会计胡雨清搓着手说。在今年新农合工作刚布置的第五天,丁河村就率先完成了新农合保费收缴任务。
以往基层群众办理事情要往返于各个单位部门,不仅误了工,还可能误事。去年以来,该镇推行了“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等六项制度,下发文件以制度形式明确了代理的事项、方式、要求等,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两年来,各村共代理事项涉及劳保、计生、民政、村建、水电、卫生、文广、金融等部门的资金交纳和手续办理等业务,为8000多人次提供了便民服务。
“我们直接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所有的工作就是要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体现在为民服务上,每个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都是具体办事员,要少坐办公室,多到农民家中、田间地头,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我们的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来评判。”这是镇党委书记朱文胜经常讲的一句话。
近年来,该镇整合了司法、综治、民政、计生、社保、文广等社会管理部门,成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构建镇、村、组三级网络管理服务体系,树立内强素质、外重服务的工作理念,突出“由从严整治向治理服务转变,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由行政限制向运用法律、心理疏导、道德评议转变”的总要求,通过“金桥行动”、“党员活动日”、“三解三促”活动,明确班子成员牵头,变群众上访为干部定期和不定期下访,组织小分队驻村主动排查问题,帮助群众协调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专业合作社指导群众生产,以真心真情的沟通、优质高效的服务和看得见的实绩接受群众检验。
在共同治理中接受群众评判
该镇重视村民代表议事会在村级社会事务中的决策地位,明确了一事一议、财务管理、村庄建设等重大事项,都必须通过村民代表议事会表决。并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村民代表和各专业协会同志发挥他们经验丰富,威信较高的优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和监督村两委会各项工作。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没有说的!”这是群众对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发出的心声。该镇对第10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只作业务和政策指导,其他一律由村选举委员会通过村民代表议事会决定,收到了较好效果,20个村换届选举一次性成功。
“一个村发展的好坏,一看党员干部的影响带动,二看群众的参与度。”许河村党总支书记王朝华感慨地说。
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党组织是以党员干部的个体组成。该镇把镇村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学习培训、作风建设、考勤考绩等制度的落实,贯穿其中,提升党员干部的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制度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到村与群众代表共同排查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共排查各类矛盾344件,化解333件,化解率97%,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自我管理中自我评判
“我晓得我错了,我愿赔。”面对评议员的评议,村民老许悔恨地说。老许因焚烧秸秆不但烧坏了自己的衣服还把邻居的庄稼烧坏了,村农民道德评议会及时召集了部分群众开展了针对性的评议,不但让当事人吸取了教训,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而且让群众从中受到教育。
该镇紧紧围绕公民道德建设,重抓载体搭建,把农民道德评议会打造成协调矛盾、弘扬正气的平台,紧扣群众的思想、生产和生活实际,精心修订完善农民道德规范和评议标准,发动群众参与,采用开会集中评、专题评、登门评、现场评等多种形式开展道德评议,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新论述,就是要建成政府、社会、群众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体系,我们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做好引导工作,千方百计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镇党委书记朱文胜对此颇有感触。
该镇在各村、各单位和公共场所连续开展了以“许河好人”为主题的流动道德讲堂巡回展、巡回法庭评判和“中国梦、许河情”的宣讲,用身边人、身边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引导群众提高认识和素质,为群众自我管理夯实了道德基础,并在治理中不断自觉提升、自我评判,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合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