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力度的不断加大,在相关部门的大力监管及市民的积极配合下,我市一些不文明的出行行为已经逐步改善,文明出行的观念更是不断深入人心。但是连日来,记者在望海路和海陵路、望海路和东亭路等十字路口观察发现,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过人行横道的斑马线时,除了遵守不闯红灯外,对其他一些交通规则知之甚少。
行人夹在非机动车车流中过马路
12月16日上午8点多,在望海路和海陵路的十字路口,正值上班早高峰,过往路口的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熙熙攘攘。每一次绿灯亮起,很多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直接在斑马线上骑行,穿梭在行人中,行人则艰难地夹在车流中过斑马线。
在望海路和东亭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也同样如此。该处的等待区中几乎都是电动车,绿灯亮起时,电动车车主无不骑着车加速向前驶去,一位行人还没走动,就听到后面一位车主大声说着“让让”,一侧身,他便飞快地驶向马路对面。
当十字路口的绿灯亮起时,等待区的众多过路人便会一拥向前,这是十字路口每天都会上演的景象。行人过斑马线真的这么难么?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在望海路和海陵路这样的十字路口斑马线是分两块区域的,在传统条纹斑马线的一侧还有一块非条纹区域,该区域中间画有自行车样式的标识。“这块区域是非机动车道通行路面标线,和旁边的条纹斑马线统称为斑马线标线设施。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车和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应该走在自行车标识这一侧,与步行的行人分流,防止人车混合造成不安全的因素。”交巡警大队的相关同志这样告诉记者。他也坦言,这种标识其实是一目了然,多数市民也知道这样的交通标识,但是为了一时的方便并不会主动遵守。
市民不知非机动车过斑马线需推行
除了没有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路面标识外,记者还发现,绝大多数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都是行驶状态,甚少有人下车推行。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名电动车和自行车车主,他们均表示不知有“推行”的规定。正在等待绿灯的电动车车主张先生称,他不知道电动车过斑马线需下车推行,“我以为不闯红灯就行了,还要推行?那多麻烦啊,又很慢。大家都是骑着车过斑马线的,也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做,也没看到交警来管啊。”而记者在台城大多数十字路口发现,鲜有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
不过也有不知情,却自觉推行的市民。年近八十的陈大爷每次过斑马线都是下车推行,“我骑车慢,斑马线上人多,下车推行安全些。”陈大爷表示。
非机动车车主不知道“推行”,那么行人呢?记者采访中发现,多数行人对此也不知情。行人小李称,她步行上班,每天都要经过几个斑马线,虽然觉得每次都要和这么多电动车自行车一起过马路很危险,但她也不知道有电动车过斑马线时应推行的规定。“不过确实希望非机动车都推行,这样我们过马路也安全些。”
文明守规还需进一步引导
对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标识路道、不下车推行的不守规现象,记者采访了市交巡警部门。“这两种行为在我市还没有相应的处罚,但没有相应的处罚并不代表就不算违法。”市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具体事件中,这些行为守规不守规还是有区别的。”该交警向记者这样解释,如果有人骑自行车在斑马线上通行,正巧与一辆机动车相撞,在骑车人与机动车驾驶人均没有闯红灯的前提下,如果是推行,那么责任肯定完全在机动车方,如果是骑车穿行没有下车推行,那么骑车人也应该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
该负责同志表示,文明守规过斑马线,还需要进一步宣传和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