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迅速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创建工作职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崔康指出,为保证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创建办要尽快集中办公,各个职能组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同作战;要迅速造浓创建氛围,利用所有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迅速形成浓烈的创建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
崔康要求,各主要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任务、创建标准、创建步骤、完成时间、创建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同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要求,将市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安排与市区、城郊各社区(村居)结对共建,本着“业务指导、进度督促、力量支援”的原则,共同承担并完成创建任务。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资料,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报送工作。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志军就《东台市文明城市创建实施细则》作了说明。
副市长黄淑华出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城市环境秩序存在问题的电视短片。(仲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