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当处于花季的他们不小心犯了错或者受到伤害的时候,急切地需要能得到理解、关心,给他们指引人生道路的辛勤园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的检察官们就是这样的园丁,他们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以对孩子们的爱、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谱写了一首赞歌。
一份责任:教育挽救失足“羔羊”
面对一摞摞沉甸甸的案卷,看着一个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因犯罪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和痛苦,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组工作人员的心常常被深深地刺痛。为此,在看似冰冷的法律中,他们融入善良的温情,用真情感召失落的心灵,力求做到审理一起案件,挽救一个少年。
相对不诉,曾经的嫌犯考上大学。2013年初,一封来自昆山市登云科技学院的信笺摆在市检察院未检组办案检察官的桌上。“感谢你们向我伸出温暖的手,让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起点……”写这封信的人叫小伟,一年前,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决定相对不诉。一个月后,小伟拿到了大学通知书,他的成长轨迹也由此转变。
犯罪档案封存,免除了后顾之忧。如今活泼开朗的明明,很难想象一年前他是一名实施抢劫的高三学生。为了不影响其学业,在该案提起公诉时,市检察院未检组依法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并被采纳,同时,对案件的电子档案与书面卷宗及时封存,让其“无痕”回归。明明高考结束后,该院还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对他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其消除负面心理影响。如今,他已经成为一名成绩优异的大学生,像其他同龄人一样享受着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
附条件不起诉,问题少年重获新生。16周岁的小浩一时糊涂进入邻居家盗窃了一台上网本。该院开展社会调查,依法听取了多方意见,决定对小浩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并设定为期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未检组不定期了解小浩的帮教情况,每月对小浩开展一次谈心活动。经过半年的考察、教化,小浩从当初的自卑无助渐渐变得乐观开朗。考察期满后,该院对小浩的表现综合评价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看到一名又一名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他们感到由衷的欣慰,通过自己的工作,少一名犯罪分子,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
一片牵挂:倾心关爱受伤“天使”
在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挽救的同时,市检察院未检组把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权益保护也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努力实现对被害人在案件实体处理、办案程序、求偿保障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救助与保护。
未成年人小花被强制猥亵,为抚慰孩子幼小心灵的创伤,该院未检组聘请的“护苗”心理咨询师对她进行了专题心理辅导,同时,还帮她联系昆山第一人民医院心理专家进行治疗。该院在给予小花3000元的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的基础上,积极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成功帮助她申请到了低保,她的生活有了新的保障。
小丽今年8岁,是一起强奸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家境一般。在看到检察官们为她送来的漂亮的衣服、精美的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时,小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她一会儿穿起新衣学着模特走起猫步,一会儿背起小书包对着镜子照照,一会儿拿起水彩笔认真画画,一会儿又和检察官们做起了游戏……
同时,针对遭受性侵犯的未成年被害幼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还特地为她们配备了一名“检察官知心姐姐”进行结对帮扶,向她们赠送书籍、衣物和爱心联系卡,送法律、送健康、送温暖,让她们尽早走出阴影,重燃起对生活的美好憧憬。
一个心愿:法制阳光沐浴朵朵“花蕾”
有人说,青少年是人生发展最重要的时期。未成年案件办得越多,市检察院的忧虑也越重。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和低龄化的趋势,促使他们认真思考: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如何结合检察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社会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此,该院组织了40余名青年检察官组成一支志愿者队伍,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谈心教育、法制夏令营等活动,对“留守儿”、“贫困儿”、“孤残儿”、“迷网儿”、“问题儿”、“失足儿”进行跟踪关爱。通过电话、QQ、东台未检官方微博等形式,架起检察官和未成年人间的沟通桥梁。每月15日的“关爱未成年人帮教日”,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邀请两名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邀请离退休老干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浸润;联合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集中训诫教育,签订《帮教协议书》,致力形成由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正体系。
与此同时,该院坚持多渠道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签订检校共建协议书,编发并赠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读本《为了明天》,参加在校学生的成人宣誓仪式、开展“你的微笑、我的阳光”志愿行、“关爱青春、法育未来”暑期法制夏令营等活动;成立巡回宣讲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通过《东台日报》检察风采专栏、东台检察电视栏目等地方传媒,在东台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开设“关爱未成年人检察官在行动”东台未检官方网页,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不断扩大东台未检工作预防教育受众面、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该院被共青团江苏省委、省人民检察院、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被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示范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