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替我们化解了家庭矛盾,让我今后的生活有了着落!” 在许河镇司法所的办公室里,87岁的刘老太紧紧地握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刘老太家住许河镇,老伴前几年去世了。虽说生养了三子一女,刘老太却始终独自一人居住。随着年纪增大,加上体弱多病,刘老太逐渐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居住的房屋也因年久失修,后墙已坍塌,没办法再住下去。子女们都已各自成家立业,以免生口舌是非为由,不愿担负起赡养老人的义务。因老人的赡养问题,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考虑到到法院诉讼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村干部找来了许河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帮助调解。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随即通知刘老太的子女前来协商调解。工作人员向他们讲解了赡养老人的有关法律,让他们明白不赡养老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从家庭伦理道德、家庭亲情方面做思想工作,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遗弃老人不但要受到道德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法律制裁。经过一番调解,几位子女均表示愿意轮流赡养老人,但小儿子认为他的赡养义务应由老大代为履行。其原因是几年前,小儿子的妻子到老大家做帮工时发生意外去世了,小儿子认为当时曾与老大达成了协议,他所应尽的赡养义务由老大来履行。但现在老人的大儿子生活并不富裕,不同意代小儿子尽赡养母亲的义务,双方产生矛盾,多次调解均未果。
抓住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又分别做起了大儿子和小儿子的思想工作,在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唤醒兄弟二人心中的那份手足之情。最终,兄弟俩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大儿子也答应,老四的赡养义务由他代为履行。经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一天的努力,刘老太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兄弟倆多年的矛盾也得以化解。老人的四位子女均当场表示,以后会尽到一个晚辈应尽的赡养义务,让老人家的晚年生活过得愉快、舒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