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争创劳动人事争议“示范调解组织”活动。
参与“示范调解组织”争创的单位,为2011年以来设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中心的镇(区)、企业,争创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效能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四个方面。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本次争创活动,遵循镇(区)、企业自主申报的原则,不设任何“指标”,申报一家,验收一家,要通过创建活动,催生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新环境、新形象、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