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委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和完善长效机制三个阶段历时一个月时间。整治范围包括2005年以来省部级政策性补助、各级财政支农项目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重点整治违反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和各项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
市农委采取市镇结合、自下而上、分线把关的原则,突出对惠农政策补贴发放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农业项目资金自查覆盖率达100%,切实纠正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过程中,还将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农业法律法规,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国家惠民支农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