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家长无一不爱自己的孩子。但从家长看待孩子的目光来说,却又各有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种:
一是“俯视”孩子。有的家长总习惯于带着“俯视”的目光教育孩子。尤其是孩子稍一出错,或者不听话时,家长更是居高临下,总是大声训斥,甚至“铁匠做官——打字上前”。尽管对孩子如此粗暴,他还振振有词:“我这是恨铁不成钢啊!”其所以如此,主要就是因为这类家长秉持的是一种陈旧观念,把孩子看成了私有财产。“我生养、抚育了你,怎样实施家教是我固有的权利!”殊不知,这种不文明、不科学的旧式家教,只能与孩子拉大亲情距离和心理差距,降低家长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二是“平视”孩子。有的家长(当然是少数)把对孩子的教育看得很“平常“,自认为不是件大不了的事。说什么“孩子懂事、听话,不会出错”。因此,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和表现等很少会过问。有的成天忙于工作,也有的有时间就自己玩自己的,甚至有的在家中“砌长城”,孩子就在旁边做作业。自己与孩子各有各的事,平起平坐,“井水不犯河水”。至于自己玩乐是否会给孩子学习带来影响,他是无暇顾及的。只要让孩子有饭吃、有衣穿,就算尽责了。这便是有的家长“平视”孩子的主要理由。
三是“仰视”孩子。也有些家长能放下架子、放低身段、抬起头来与孩子交往,以平等的心态乐当孩子的“忘年交”。即使孩子偶尔犯了错,他也能不怨不躁,诚心相伴,耐心沟通,细心引导。无疑,如此“仰视”孩子,他怎会对你不信任、不友好和心悦诚服地接受你的教育呢?!其家教效果也是不言自明的。
综上所述,“俯视”孩子绝对要不得;“平视”孩子也很不可取。唯有“仰视”孩子值得倡导。因为只有以“仰视”的目光看待孩子,才是对孩子人格权利的尊重,才算真正尽到了教育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所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才能保证家教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