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农业保险工作办公室牵头实施的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招投标工作圆满结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公司中标,获得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权。
引入竞争机制确定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是2014年我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之一,旨在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发展机制。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研究制定了农业保险招标实施方案,重点考量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模实力和服务保障水平,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标。招投标活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市级机关纪委、财政局、招投标中心全程参与监督。
坚持改革创新是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取得成效的基本经验,更是今后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2007年农业保险试点以来,我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规范操作,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农业保险规范化水平,使这一支农惠农政策深入民心。目前已经开办的水稻、玉米、棉花、小麦、油菜等5个主要种植业品种承保面超过98%,能繁母猪、奶牛、桑蚕、大棚蔬菜保险达到“应保尽保”,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5亿元,赔付1.6亿元,有45万(次)农户得到农业保险赔偿,农业保险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稳定器”,与“新农保、新农合”一并成为支持三农的“三大支柱”。2010年我市被授予“全国农村保险示范县”称号,2013年又被授予“全国农村保险工作明星示范县”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