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第六大重点工程,是着力推进网络社会管理工程。
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网络世界不是简单的虚拟空间,而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在网络时代,引导虚拟社会的有序发展应当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1年 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 4.85亿;手机网民规模为3.18亿。这样一个规模的虚拟社会的建设和管理就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意见》从我市实际出发,对网络社会管理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整合互联网管理机构,设立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和行业发展。市公安局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督,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建立和完善互联网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落实全市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规范化建设。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设立联合工作小组,集中受理网站审批、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二是加强网上舆情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有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网络突发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分级响应,做好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加强评论员队伍建设。三是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互联网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互联网管理责任。加大对网上有害信息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网上造谣诬蔑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工程,坚决切除违法有害信息传播利益链。
当今时代,是一个“人人都是新闻人”的时代,论坛、贴吧、博客、网络社区等网络信息互动平台的出现使网民有了挖掘和传播信息的广泛渠道。虚拟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同时,社会结构、人类的生存方式、活动方式、交往方式以及思维方式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变化,虚拟化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新趋势。但在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也要看到网络给社会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如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个人隐私泄露,以及利用网络发布煽动言论、恶意炒作等等,网络成为社会事件的“放大器”和社会情绪的“发泄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情绪和社会环境。
因此,加强信息网络综合管理,要在“用好”和“管好”两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
要围绕“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管理要求,落实互联网管理责任,明确相关企业、机构和信息发布者等主体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权责关系。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载体,很多行业以互联网为平台开展经济活动,良好的网络环境有利于这些行业的发展,反之将导致这些行业的衰退。因此,行业内部有责任也有义务组织相关企业构建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各个企业的网络行为;网络媒体应恪守道德底线、把握职业操守、承担社会责任,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要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引导体系,加强对网络舆情的侦察、研判、评论、引导,及时发现、掌握、处置网上敏感热点舆情,及时处理有害信息和违法信息,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要健全网络监控体系,突出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建立网上巡查、网上报警、侦查打击、重点人动态管控、动态轨迹追踪综合管控机制,提高对网上煽动策划指挥、网下串联行动事件的处置能力。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网民道德教育宣传,大力净化网络社会。事实证明,互联网这块阵地不被科学的、大众喜闻乐见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食粮占领,就会被其他意识形态占据。这就要求全社会在进行网络教育、网络舆论宣传工作的时候,要避免使用陈旧的灌输手段与形式,注重运用灵活、生动的手段去塑造让人喜闻乐见,切合网民心声的形象和内容,引导虚拟社会舆论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王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