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盐城市督查组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在听取汇报和实地督查后,督查组一行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夏思军参加活动。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先后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2014年4月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5月份在苏北率先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7月份,省环保厅向环保部推荐我市申请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14个镇全部建成省级以上生态镇,通过国家级生态镇省考核验收并推荐至环保部。
督查组认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体现在投入大、抓得紧、执法严、标准高。形成了全市上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责任追究问责制等多项制度,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对全市153家“四小”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关闭115家,整治规范38家。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管网“十个必接管”,“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初步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