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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东台文明网   点击率:772 发布日期:20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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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建立与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意见》指出,要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15年,基本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全市老年人口中,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组织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实现社区照料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实现集中养老。

  《意见》指出,要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依托现有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建立市、镇(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服务机构、招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实体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模。要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扩大养老床位总量,力争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5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50%以上。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硬件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使农村敬老院在确保“五保人员”供养服务的前提下,建设成为集五保供养、社会寄养、日托照料、残疾康复、临终关怀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要依托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有网络资源,建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覆盖全市城乡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数字化管理系统,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率达100%;居家养老专业服务人员培训率80%以上;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65%以上。同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监管、退出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明确,我市将在土地供应、财政扶持、税费优惠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和老年优待服务政策,创新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和产业政策,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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