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市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以制度机制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在落实政府责任上确保“三个到位”。将药品安全纳入维护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到位、研究部署到位和考核追究到位。
二是强化协调,在落实部门责任上突出“四个重点”。突出长效监管、合力建设、应急管理和宣传培训,强化监管工作机制、协调机制、预警机制和监督机制建设,初步建立起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监管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自律,在落实企业责任上深化“五项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深化授权工作机制、产品召回机制、信用评价机制、责任退出机制、质量报告机制建设,积极督促企业履行责任。(缪俊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