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对照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举措,扎实组织推进,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对全市烟尘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做到烟尘整治全覆盖。重点对国、省道沿线和城区、集镇区域进行巡查,彻底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严厉打击焚烧废塑料、废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燃煤锅炉超标排放、脱硫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排放不达标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共查处7家烟尘超标单位。开展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高密度组织“飞行”检查、“错时”检查、夜间检查,重点打击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已出动检查人员315人次,检查重点企业43家,对4起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督促3家单位新上脱硝工程,目前已全部投入试运行。今年以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一直保持良好状态。组织开展市高新技术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在市安监局、环保局、消防大队、供电等部门、单位联合检查的基础上,聘请省环科院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拉网式环保大检查,排查出42个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泰东河、通榆河沿线企业的环境监测和巡查,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水源中队对全市饮用水源泰东河沿线污染源进行现场监察,并对泰东河及上游所有支流进行水质监测,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