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八个方面作了制度化的安排,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提供了行为规范。
《意见》指出,要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意见》规定了市四套班子成员、镇区班子成员、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改进调研方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纪律规定,坚持轻车简从,提倡开展不打招呼、不搞陪同、不走规定路线、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调研,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提高调研质量,调查研究要明确主题,注重实效;坚持广泛接触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深入听取意见,问需问计于民;总结点上经验,指导面上工作;树立问题导向,加强对策研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定期组织调研成果交流,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要求,要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市领导每人联系1-2个镇区、领办1个园区、服务1家重点企业和1-3个重点项目、挂钩1个经济薄弱村,每年深入挂钩联系服务的单位不少于2次,帮助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兴办民生实事,促进和谐稳定,加强基层组织,推动工作落实。镇区班子成员都要建立村居、企业、项目联系点,市直部门单位班子成员都要联系所属基层单位,每月到联系点不少于1次,面对面了解情况,实打实解决问题。完善市直部门单位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机制,组织班子成员定期到村指导服务,安排1名党员班子成员挂任挂钩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帮助强班子、谋发展、化债务、办实事。深入开展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服务居民群众。坚持明确一批科级干部担任“四长”,挂钩包保城市路段、河道、片区、市场,加强环境日常管护。同时,要建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定期走访帮扶对象,每年不少于4次,促进贫困户加快增收脱贫步伐
《意见》指出,要完善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制度。分期选派科级后备干部到“四区六园”和信访维稳、城市建设等岗位挂职或任职,定期选派新招录的市级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分批安排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到镇区、村(社区)、企业挂职。干部挂职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组织部门要跟踪考察挂职干部的现实表现,并在挂职期满后组织述职评议,进行考核鉴定;同时,注重培养选拔到基层挂职任职实绩突出的干部。
《意见》指出,要完善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制度。市领导、镇区和部门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加强与基层干部群众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真实想法;要丰富谈心谈话形式,扩大谈心谈话范围,推心置腹、畅所欲言,营造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保证谈心谈话效果。
《意见》指出,要完善征集处理群众意见制度。通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拓宽征集群众意见渠道;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社会舆情分析等制度,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作用,面向基层征集意见;党员干部要及时将了解征集的群众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强化对群众意见的分析处理。
《意见》指出,要完善党员承诺践诺服务群众制度。根据群众需求,按照提出承诺、公开承诺、履行承诺、评议承诺等程序,分年度组织党员围绕带头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开展联系群众承诺活动;同时积极为党员践行承诺服务群众搭建有效载体,并加强跟踪督查,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议。
《意见》指出,要完善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党的自身建设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作用,完善“三联系”制度;按照党代表选区,组织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党代表定期走访、约谈党员干部,畅通党代表反映民意的诉求渠道;并完善党代表提案提议、参与干部推荐、开展询问质询、列席会议等制度,拓宽党代表正常发挥作用渠道。
《意见》还就完善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