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时期普法工作明确的新要求。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
在经历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十年动乱的痛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号角在神州大地吹响,人们对民主和法制的渴望前所未有的强烈。于是,一项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伟大创举诞生了。
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同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全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自此,全民普法活动在神州大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自1986年开展普法以来,东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经进入29个年头。回眸这一普法历程,“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始终是我们不变的追求。在历届市领导的关心和几代普法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法治之种生根、发芽,并渐渐开花。我市连续四届进入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行列;2010年,被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市);2013年,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与时俱进 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986年至1990年,是全国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
[相关背景]这是在“文革”后拨乱反正的特殊时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全民活动。这一阶段普法教育的特点是启蒙教育、普及法律常识。
按照全国、省、盐城市普法规划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确定工人、农(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普法对象;明确“九法一条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要内容,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不断普及法律常识,使广大市民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增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初步养成。
1991年至1995年,是全国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
[相关背景]这是在坚持改革开放、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下开展的全民普法活动。在这一阶段,普法规划被改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普法目标也由“一五”的“学习法律、全面普及”进化为“学用结合、探索治理”。
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在确定工人、农(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个体劳动者以及其他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普法对象的同时,突出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在校学生等重点对象;明确“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以婚姻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国微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专业法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部门地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
1996年至2000年,是全国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
[相关背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按照全国、省、盐城市的相关要求,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确定工人、农(渔)民、知识分子、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军人和个体劳动者以及其他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普法对象,重点突出副科级以上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明确“三五”普法“以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宪法、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内容,通过在全体公民中继续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001年至2005年,是全国第四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
[相关背景]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按照全国、省、盐城市的相关要求,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类重点对象,重点宣传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2006年至2010年,是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
[相关背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倡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法开始与人本文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相对接。
按照全国、省、盐城市的相关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对象;明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东台的目标,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广泛而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治实践,着力增强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诚信东台、平安东台、法治东台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1年至2015年,是全国第六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
[相关背景]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按照全国、省、盐城市的相关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确定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领导干部为重中之重,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实践,建设法治文化,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贴近实际 推进普法教育有效开展
在推进“一五”普法工作中,我市紧贴“普及法律常识”目标,重点突出“九法一条例”的宣传普及,从公、检、法、司以及工商、计生、税务等部门挑选具有一定法制宣讲能力且政治素质较好的同志,组成市法制教育讲师团,深入全市机关、工厂、街道、村居、学校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在市广播电台开辟“法制园地”、在《东台日报》开辟专栏,对“九法一条例”进行宣传普及;安排宣传车,深入全市重要集镇进行流动宣传;利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组织人员到人群流动量大的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寒暑假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在推进“二五”普法工作中,我市以党校为阵地,积极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学理论的同时,专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先后多次给市四套班子和有关领导送法律书籍上门,有力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群众性学法用法起到了带头和推动作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普法骨干培训班,一期为市直企事业单位培训骨干,一期为乡镇场培训骨干。五年间,共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骨干1100多人次,为普法在全市面上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邀请政法各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深入市直和部分乡镇中学上法制课,有效增强了全市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市普法主管部门先后协调税务、工商、计生等部门开展了系列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极大地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在推进“三五”普法工作中,我市注重发挥领导率先垂范作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从1996年开始,坚持定期学法制度,先后集中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处罚法、刑法、土地管理法等20多个法律法规;利用党校阵地,组织副科级干部分批分期集中轮训,系统学习年度计划中规定必学的法律法规,五年共办班14期,参训3500多人次。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送法制教材下乡”、“送法制讲座下乡”、“送法律咨询下乡”等形式,五年来,共送普法书籍10多万册,开展法制讲座200多场,接待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多份。
在推进“四五”普法工作中,我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审判和检察人员都要接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里先后举办了15期公务员和法制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对全市近3000名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轮训了一遍。将每年的9月份确定为“校园法制宣传月”,建立和完善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部门选派干部为76所中小学校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初步构建了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网。在全市全面推开了“创四无、保稳定、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主题活动。在坚持办好东台电台电视台“社会经纬”“每周话题”、东台日报“法律与道德”的基础上,在电视台新增了“东台警方”、“东台法苑”等法制宣传专题专栏,在《东台日报》新开设“法治在线”专版。在全市广泛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在推进“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市建立健全党委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出台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细则》和《领导干部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2007年,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全市3000多名公务员一同走进考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在市区黄金地段打造“法制宣传一条街”、“18法制广场”,在全省率先开设“农村网络法制学校”。我市对照“法律六进”活动要求,在盐城市率先提出了“活动引领、项目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十法宣讲”、“百企送法”、“千家建户”、“万人争先”为主要内容的“深入普法十百千万”系列活动;以“乡镇部门联动行”、“送法下乡百村行”为内容的“送法下乡”活动;以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竞赛、法制征文竞赛和法制演讲比赛为内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区入园到企”系列活动。利用市“农村网络法制学校”,组织农村干群近万人进行了法制培训,组织了“万名农民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利用市电视台组织开展了“学法用法局长谈”活动;在寒暑假期间,组织开展了“法制小天使阳光行”活动。建立了“月督导、季自评、半年交流、年终考核”动态管理机制,推行“黄牌预警制”,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不断深入。
在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中,我市在继续利用好市电台电视台“东台法苑”、“东台警方”等普法专栏以及电信手机通讯平台、“18法制广场”、“法制宣传教育一条街”等已有普法载体的基础上,先后在市电视台开辟“东台司法在线”专栏,设置“‘六五’普法园地”固定板块;在《东台日报》开设“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专版;在市广播电台“社会生活”节目设置“普法园地”专栏;在不断提升“东台司法行政网”的基础上,正式开通了“东台司法微博”;在市区滨河路通榆河风光带建成了“东台市法治文化广场”,实现了电视、广播、报纸、广场、网站、微博“六位一体”的立体普法新格局。继续坚持“活动引领、项目推进”的工作举措,针对各类群体,每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有力推进普法工作全面深入。2011年,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邮政信函系列宣传”主题普法活动。2012年,结合农村庙会、赶集等活动,组织开展了“法治集市”主题普法活动。2013年,在全省首创并组织开展“百案说法·村村到”普法展板巡展活动。普法展板巡展形式,受到了广大村民的欢迎。该活动的开展获得了盐城市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在盐城市推广并被省司法厅列为“六五”普法特色项目。
注重实践 谋求普法教育社会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重在宣传,贵在实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多年来,我市积极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中,使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充分体现。
1994年7月,市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深化法制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强化司法机关和政府职能机构的执法功能,加强法律实施和监督,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在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下协调发展。其后,依法治镇和行业依法治理在我市全面展开。通过依法治市、依法治镇活动的开展,各级干部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严格按法办事;通过组织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多年来,我市坚持对安全生产、食品卫生、药品市场、企业排污、土地管理、教育收费、文化市场、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等行业领域依法实施专项整治,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的认可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全市社会稳定,公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常住人口中未发生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市”。
在2003年,全国推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后,2004年初,我市设计并全面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的“创‘四无’,保稳定,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主题创建活动,先后推出“每月督查指导、季度自测自评、半年组织交流、年终考核命名”的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机制;提出一手抓新申报单位创建达标,一手抓已命名单位巩固提高的“两手抓”方针,并在全市施行了“黄牌预警通报制”,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全市农村391个行政村、23个社区居委会中,292个村(社区)被盐城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108个村(社区)被省命名表彰,梁垛镇梁垛村被国家命名表彰。
普法的深入开展促进了我市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我市先后制订出台了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务信息公开办法、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定规则;构建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咨询、评估和听证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违法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和公示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所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时必须述评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系列举措的实施,使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得到了新的提升。自2006年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我市连续四届进入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行列,2013年,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在盐城市组织开展的“法治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中,我市20多个镇、部门先后被命名表彰。
“宣教正未有穷期,普法还待著华章。”虽然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新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坚信,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依靠社会各方的大力配合,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定会再登新台阶,法治的梦想一定会在东台大地早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