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4”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近年来,我市紧扣“全省争先、苏中领先、苏北率先”发展定位,创新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治工作方针,全面强化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累计投入1.2亿元,推进“技防城”建设提档升级。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实现 “人员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服务全方位”,形成“网格+网络”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坚持源头防范,强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常态开展集约化严打整治行动,把关系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 “抢夺”、“盗抢”等侵财性、民生性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形成打击犯罪的高压势头,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此前,我市于2013年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4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