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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商联手 让“老赖”寸步难行
文章来源:东台文明网   点击率:782 发布日期: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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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申请对市区一公司股东的股权进行冻结。前后不过10分钟,股权冻结顺利办结,对于被冻结股权的股东,工商部门将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转让股权以及办理股权的出质登记将受到限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股权冻结,法院除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外,还特别出具了协助公示执行信息需求书及协助公示通知书。对于此次股权冻结的情况,工商部门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进行公示,届时,任何人都可以登录互联网对此信息进行查阅、打印、复印。

  据悉,为顺应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最大的亮点体现在建立联合失信惩戒机制。工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限制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其新任股东,限制其对外投资等。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将长期保留,依法严格管理,并供公众查询,惩戒对象为法人的,不良信用记录有效期7年,惩戒对象为自然人的,不良信用记录有效期为5年。

  工商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自《通知》下发后,我市工商、法院联合出击,已依法向社会公示股东股权冻结8起,涉及股权金额500多万元,让“老赖”寸步难行,还市场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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