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集体企业薪酬管理的通知》,对深化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企业薪酬的监督管理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该《通知》明确,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并履行市属企业薪酬监管职责。建立薪酬管理工作机制,由各企业提出具体建议方案,报市国资办审核,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再由市国资办批准执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薪酬原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经营模式以及经营业绩等指标确定,普通员工的薪酬结合就业岗位和劳动技能、强度、贡献份额等确定。完善薪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依据考核、考勤记录和业绩评价指标等发放薪酬,重大薪酬事项的决定要在单位内部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严肃薪酬管理工作纪律,严禁有关部门和企业自行制定薪酬标准和调资方案,市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定期对各相关企业薪酬管理的情况开展检查,对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