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翰文 通讯员 汤晓青)为维护老、弱、幼、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法院坚持对扶养、抚养、赡养“三养”案件实施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该院出台了《家事案件审理若干注意事项细则》,坚持庭前家访、庭后走访,专门配备了巡回审判车、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强化物质保障。审理过程中,邀请妇联、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及周边群众听庭评议,协力化解矛盾。同时,制作了“家和万事兴”为主题的四块展板以及相关法律手册,加大普法宣传,放大审理效果,“三养”案件的巡回审理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