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财政两部门联合发文,决定从2016年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年度报销限额增加到30万元。
据了解,这是我市自2007年11月以来第三次对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报销限额进行调整。此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报销限额为20万元。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6.61万人,截至今年11月,年度报销金额达到20万元的有近20人,发生医疗费用逾100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将切实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叶东升 施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