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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文章来源:东台文明网   点击率:592 发布日期:2016/5/31 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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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洪悦 通讯员 徐振海)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及省和盐城市学前教育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市政府出台《东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教育惠民,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攻坚提升、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的资源供给、结构和质量都有了显著改善,2015年创成“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但由于我市学前教育体量大、底子薄,仍存在公办幼儿园和省优质园总量不足、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保教质量和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计划》明确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到2018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6所;全市所有农村幼儿园(点)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省、市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其中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70%;总人口5万人左右的镇建成2所以上省优质园;各镇全面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90%以上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学;新招录公办幼儿教师110名,公办幼儿教师(包括保教人员)在公办幼儿园教师中比例达50%,幼儿教师大专学历比例达95%。

《计划》部署落实推进学前教育重点工作:市(区)新建惠阳路幼儿园、纬一路幼儿园、城东新区幼儿园等3所省优质公办幼儿园。加强人口基数较大镇第二所优质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村级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进省优质幼儿园创建,三年内新增省优质幼儿园12所。制订《东台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适时认定、公布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鼓励各幼儿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为更多的残疾幼儿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禁违背儿童成长规律教授小学教学内容、赶超教学进度;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计划》提出,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将学前教育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小学标准的1/2。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奖补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奖补资金1200万元,用于奖补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农村合格园及省市优质幼儿园创建。全面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规范办园的全面监管和对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及办园点。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完善督查、通报和考核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推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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