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市各群众团体,省市直属驻东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切实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生态市建设的宣传教育,不断规范广大市民应知应会的日常公共行为,市文明办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专门编写了《东台城市公共文明三字经》,其简明易记、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画廊、板报、站牌等宣传阵地,将《东台城市公共文明三字经》在醒目处、要道口和公共场所进行放大外化,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要强化教育。不失时机地发挥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家长学校、职工政校的作用,组织公共行为养成教育。在会背诵的基础上,开展讲公德、评言行、议是非、树典型等系列活动。
三要强化实践。实行知与行的统一,是推行《东台城市公共文明三字经》的题中要义。各行各业、各层各级要按照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公德实践活动,做到呵护城市公共卫生环境,遵守城市公共交通秩序,规范城市公共文明行为。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结合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志愿服务、参与城市创建,在教育引导员工、居民在恪守社会公德,树立文明形象上,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东台城市公共文明三字经》
东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东台市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东文明办〔2013〕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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