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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品牌的通知
文章来源:东台文明网   点击率:2439 发布日期:2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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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市各群众团体,省市直属驻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表彰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绩,展示成果,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4年以来,自主创新、特色鲜明、时代感强、公众认可,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领先意义,并具有引领和推广价值的特色工作。

  二、评选条件

  1、针对性强。能够深刻把握未成年人成长规律,针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突出问题,贴近未成年人的思想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的生活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群体,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自主创新。能够紧密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部门特征,在内涵、形式、载体、手段等方面别具一格、独树一帜。

  3、生动活泼。能够体现时代性,形式多样,内容生动,寓教于乐,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4、易于推广。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宣传和推广,在实践中(至少两年)形成了较好社会影响,逐步被公众所认可,在今后工作中能够引领示范和推广应用。

  三、评选名额

  全市创新品牌10个,全市创新品牌提名奖5个。

  四、有关要求

  1、精心安排部署。这次评选表彰是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的有效抓手。各镇、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把评选表彰与总结本地本部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

  2、确保评选质量。各镇区、市有关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标准,确保评选出的创新品牌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申报表和项目介绍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15日前报送市文明办,同时上传电子文档(电子信箱:dtwmb2007@163.com)。

  3、广泛宣传报道。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大力宣传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典型推广,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品牌申报表

  东台市文明办       

  2013年4月7日       

东文明办〔201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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