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文明办〔2012〕6号
各镇党委,市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市各群众团体,省市直属驻东各单位:
为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践行“六有”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和激励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文明风尚,根据全年精神文明建设意见部署,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为主要内容的“东台好人”推荐评选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东台好人”推荐应依据基本条件和各类别标准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入选。
2、各类别标准条件
助人为乐好人: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二、推荐范围
具有东台户籍或在东台学习、生活、工作的外市籍人士,职业、年龄、性别不限,符合推荐标准条件的个人和群体,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三、推荐办法
1、填写《“东台好人”推荐表》(见附件),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加盖本地党委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9560617,邮箱:dtwmb2007@163.com。
2、实行推荐工作月报制,各镇区每月上报不少于2名候选个人或集体,市各参创行业、盐城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原则上每月上报1名候选个人或集体。
3、市里将对各镇(区)、各单位(部门)推荐的“东台好人”候选对象进行审核评选,择优在市主要媒体“东台好人”专栏刊用,并向上申报“盐城好人”、“江苏好人”、“中国好人”。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区)、各单位(行业)要充分认识评选“东台好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推荐到位,抓出成效。年底,各镇(区)、各单位(行业)入选“东台好人”的人数、学习宣传情况等,将作为各级文明行业、单位、村镇、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
2、积极推荐。各镇(区)、各单位(行业)要积极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各类“身边好人”,对每月所推荐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事迹真实客观,日常工作和生活符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于每月25日前上报材料。
3、造浓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大力宣传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东台好人”评选和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附:《“东台好人”推荐表》
东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东台好人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