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高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东台市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暨第四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宣传学习典型,放大示范效应,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邻里互助、团结友善,在全社会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推选名额
本次共推选表彰东台市“文明家庭”30户,已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文明家庭”不再推荐,往届“最美家庭”可推荐申报东台市“文明家庭”。推选表彰东台市“最美家庭“100户,已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最美家庭”不再推荐申报。
三、推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 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9、参与战“疫”。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与排查人员、运用多种形式普及防控知识、积极参与维护环境卫生、抵制不实谣言等文明实践线上、线上活动,重推参与驰援武汉防疫工作的医护人员家庭,募集、捐赠各类医疗防护物资的爱心家庭,和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各行各业基层工作者和文化志愿者家庭。
凡是符合上述推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东台市“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夫妻关系不融洽,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
(7)婆媳(翁婿)关系不和睦,不赡养老人;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不遵守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群防群控相关工作要求,或刻意隐瞒疑似病情、拒不配合工作的;
(11)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地文明办、妇联要在文明委领导下,认真研究推选办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 面向基层,重在过程。要深入宣传家庭文明、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扩大群众知晓率,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使推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参与的过程。候选家庭符合推选标准之一即可以推荐上报。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力求使推选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要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推选出来。要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确保推选的家庭立得住、传得远。
4、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发挥典型家庭示范引领作用,组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宣讲团,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先进事迹巡讲活动,通过讲好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家庭生活中尽心尽责的感人故事,讲好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的家风故事,让更多的家庭感悟优秀家风的精神力量,让文明和谐新风与崇德向善的精神在东台大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材料要求
各镇区、各行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选标准确定拟推荐家庭,征求其所属单位、社区(行政村)的意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核查有无“一票否决”情况),于2月12日前,报送“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申报表,每个家庭附800字左右事迹简介及一张全家福彩照(jpg格式),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申报表须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佐证材料如奖状证书、家规家训等可以电子档报送。各镇(区)上报“最美家庭”8户、“文明家庭”2户;市直单位要推荐本单位、本系统“最美家庭”不少于2户、“文明家庭”不少于1户。市文明办、市妇联将组织评审,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后,评选表彰东台市“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及活动组织奖。
联系人:市文明办崔文君,联系电话:89560617,邮箱:dtwmb2007@163.com;市妇联丁慧琴,联系电话:89561503,邮箱:5212720dt@163.com。
附件:1、东台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2、 东台市“最美家庭”申报表
关于开展东台市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暨第四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