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八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政协东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6日至8日在台城召开,会期3天。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康,市政协副主席陈本宏、陈志文、吴善宽、冯晨、焦小平,市政协秘书长王尊勤出席会议。市政协办和专委会负责人,市直各工作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协商通过了关于召开东台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计划及会议相关文件材料,协商通过了委员调整名单和2012—2013年度市政协优秀提案和“双好委员”表彰名单。
会议听取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提案工作报告(讨论稿)》。
部分政协常委作述职报告。
崔康指出,市政协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是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会议,全体委员要认真参加会议各项活动,扎实做好前期调研,认真写好提案。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会议召开提供周密保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市政协副主席陈本宏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