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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共停车位常常被占
文章来源:东台文明网   点击率:562 发布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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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停车位作为公共资源为“有车族”提供了停车的便利。虽然城里不少路段都规划了公共停车位,但停车难的问题依旧存在。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抢车位”现象也在频频上演,许多车主不得不望车位兴叹。而不少市民,为了自己停车方便,竟打起了公共停车位的主意,随意占用公共资源,甚至据为己有。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街道发现,有一些属于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被占据,或者被打上“专用”的标志,或被报废车辆长期霸占,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临时停车位乱象

  乱象一:非机动车来争位

  12月20日,记者在望海西路、范公中路、鼓楼东路上看到,非机动车占用路边临时停车位的现象随处可见,不少人“不经意”地将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横放在临时停车位上。在鼓楼东路路北的一排门店前,一顺溜停放着十多辆电动自行车,每一辆都停放在汽车临时停车位上。在西十字街口,一辆载客的人力三轮车直接停在了临时停车位上等客,白白占用了一个车位。

  乱象二:报废车长期霸占

  在茶城花园小区记者看到,一辆面包车停放在小区通道的一侧,占据了小区内原本就比较少的车位。车的车轮已经干瘪,车上落满了灰尘,车顶及车身有不同程度的锈蚀。据周围的居民介绍,这辆车停在这里已快两年了,一直没人来处理。

  乱象三:商家为顾客“圈地”

  此外,一些商家还“近水楼台先得月”,在门前圈地私设停车位,影响了他人车辆的停放。

  12月22日,在红兰路一家餐饮店的门前,记者看到店门前的几个停车位上摆放着红色塑料“雪糕筒”,没有车辆停放,而周围的临时停车位都已停满了汽车。在鼓楼东路的一家婴儿用品店门口,醒目的黄色牌子上写着“请勿泊车”四个字。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饭店、宾馆等消费场所在占用临时停车位时,往往都采用放置锥筒的办法“圈地”占位,有的甚至还设有专人看护。

  占用理由多种多样

  在鼓楼东路采访时,路边一位烟酒店店主告诉记者,由于店门口是人行道,加之有路牙的阻挡,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把电动车停在马路边上到店消费。“平时这条路上停靠的汽车就比较少,人们也就有意无意地这么停了,我们也不好多管。” 正说着,一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顾客把车停在了店门口的临时停车位上,到店里消费。当记者问他知不知道这是汽车的临时停车位时,该顾客表示他知道,可他只是想买包烟,耽误不了多久,所以就停在那里了。

  在范公中路瓜果批发市场外,一位开着电动三轮车来批发水果的商贩把车停在临时停车位上。当记者问他为什么要停在那里时,他回答:“我不知道这是专门留给汽车停的,我看那里有地方我就停了。”

  一家将停车位“占为己有”的饭店老板说:“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如果顾客来了没地方停车,生意就少了。路边既然是免费车位,谁停还不都一样。”也有商家表示,在门前摆放专有车位指示牌并非不让其他车辆停放,如果有人要停放,他们会把牌子拿开的。

  让公共停车位服务公众

  公共临时停车位,重在“公共”二字。市民理应遵循“先到先用,用完即止”的原则去使用。因此,“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权,岂能为人强行占为私有?针对一些商家“公位私用”的行为,不少市民表示“这样做很不公平”。

  采访中,记者不止一次看到,不少想要停靠的车辆在这些临时停车位前徘徊一阵后都无奈地把车开走。私家车车主蔡先生感到很气愤:“政府有关部门设置这些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方便大家停车,缓解目前停车难的问题,没想到却被这些商家占为己有作为他们的私家车位,实在是有些过分。”

  对于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情况,不少车主认为一方面应该从公共停车位的规划上加以完善,切实解决一些商铺所存在的公共停车位对店铺经营的忧虑。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该加强巡查,及时纠正,对屡教不改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最大限度地把公共停车位“解放”出来,供市民使用,缓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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