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取消和调整部分涉及民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取消13项收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6项,降低1项收费标准。其中涉及我市的取消或调整项目有:取消公安部门拖拉抛锚、事故车辆费,国土部门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卫生部门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测绘部门测绘成果工本费,档案部门档案人员继续教育、档案业务、档案信息化实用技能培训费,降低教育部门全国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