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我市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2013年新农合工作,征求新农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2014年市新农合管理办法进行进一步完善。副市长汤冬青参加会议。
2013年以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精细化管理逐步深入,综合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运行管理平稳有序,利民惠民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今年,根据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我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410元/人·年,管理机制和补偿标准也相应调整完善。
会议要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要加强基金监管,重点打击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基金报销系统无缝对接;要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改革支付方式,对异地转诊加强管理,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建设;要充分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经验,探索建立适合我市的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机制;要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对重点学科和名医的培养,促进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