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工作成果,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反弹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东台工商局按照国家、省和盐城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严厉查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他人参加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行动以台城、城郊结合部等为重点,强化对房屋出租户和外省市流入本市人口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