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财政支农项目的管理,我市从今年8月份起全面实施新的《财政支农项目精细化管理工作规程》,市财政扶持资金单个项目超过20万元的财政支农项目,全部按照规程申报建设、管理核算,以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财政支农项目需要经过发布公告、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结果公示、行文上报等六个程序,才能完成申报任务,确保公开和透明。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进程控制,全力推进绩效目标管理,项目的建设主体、监管监理和验收的责任分别落实到位。
财政补助项目报账时,坚持做到“六不”:项目未通过联合验收的不得报账,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不得报账,项目投资未按规定方式支付的不得报账,支出票据手续不完善的不得报账,大额经济事项无合同的不得报账,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税务发票或收款收据的不得报账。同时,对不同支农项目分别明确相应的报账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