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市公安局举行流动人口居住证首发仪式,向10名首批申领代表发放居住证。这标志着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发工作正式启动,年底前将完成1.5万张居住证制发工作任务。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的有效证件。我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发证对象是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原因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可自愿申领居住证。
去年以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公安局迅速开展居住证制发业务培训,全面采集基础信息,迅速启动居住证制发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海道桥、何垛桥、城北三所开展居住证制发试点工作,并于日前完成了首批95张居住证的制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