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抓紧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安全生产法》得到有效实施,我市安委会近日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对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要求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充分认识新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对照检查安全条件现状并有计划整改为工作内容,以各级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层和职工以及广大市民为普法对象,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为宣传贯彻重点,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面增强我市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为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要达到全覆盖。要通过各类媒体、网络宣传,使新《安全生产法》在全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清理本部门现有执法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计划管理,完善自由裁量规范,调整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现状与新《安全生产法》对照比较找差距,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