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惠 周陈华)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2批4件指导性案例。我市法院审理的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诉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入选指导案例60号。
指导性案例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最高院统一发布,选编要求严格规范,对全国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参照适用效力,具有极强的规范性、前瞻性和实践性。从2011年12月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开始,截至目前,最高院仅发布12批60个案例。
近年来,市法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创新错案责任追究以及法官能力提升机制,持之以恒强化审判管理、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审判质效综合考评连续八年位居盐城市基层法院之首,涌现出一大批精品案例。仅2014年以来,该院就连续三年有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1篇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环保案例”,6篇案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刊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