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市各群众团体,省市直属驻东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建设美丽东台、实现永续发展汇聚力量,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台市志愿服务总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队长:李志军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队长:汪安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人武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东台工商局、东台国税局、东台地税局、东台质监局、东台供电公司、东台电信公司、东台移动公司、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东台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老龄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以及各镇、区负责同志。
市志愿服务总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副主任吴红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市志愿服务总队职责: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志愿服务活动长远规划和阶段工作计划;负责协调指导社会各界、各行业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负责总结推广志愿服务活动经验,打造志愿服务品牌,表彰奖励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典型;负责审定和管理各志愿者协会工作。
志愿服务总队办公室职责是:在市志愿服务总队领导下,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各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协会工作,指导检查志愿服务活动,了解掌握志愿服务活动动态;负责审定志愿服务有关章程、规定和活动方式等;总结、宣传、推广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典型经验。
三、相关要求
各镇区、市直各部门、省市驻东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各企业、各级文明单位要建立志愿服务队,各社区、村居要建立志愿服务站,统筹管理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的志愿服务活动。
东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