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水平,优化司法环境,东台法院开具“四大良方”防治“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行为。
一是“提升思想方”。通过举办“树标杆、立表率,勇当排头兵”等主题演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气神,确保做到“在铭记与忘记中永守奋进初心、在传承与创新中永存奋勇精神、在标杆与精品中永葆分发朝气”,不断强化干警责任担当意识,真正做到“把工作放在心上、把心放在工作上”。
二是“激励褒扬方”。优先提拔任用“实干型”干部。对真敢实干、奋发有为的干警进行大力表彰奖励,对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干警进行撑腰鼓劲,对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的干警及时提拔任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
三是“明确制度方”。明确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从选拔、问责、考评等各个方面构建相应制度体系,并落实到位,形成治懒治怠长效机制,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为形成“勤政、务实、清廉、高效”的司法作风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四是“问责查处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深入走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查找线索。对“在岗不在位、出工不出力”的现象一着不让抓好整改,确保干警不敢懈怠、不敢渎职、不敢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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